談全方位的幼兒開放學習

談全方位的幼兒開放學習

談全方位的幼兒開放學習

  

全方位的幼兒開放教育定義

所謂的“幼兒教育”,就是以“幼兒本身”為主要考量,也就是說在幼兒教育中最重要的不是父母,而是“幼兒”本身,因此所有的幼兒課程、環(huán)境、作息時間以及軟硬體設施,均以適合發(fā)展與需要為依歸。

幼兒教育在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日漸受到重視,各種教育學說理論蓬勃發(fā)展。如行為教學法、大單元教學法、萌發(fā)式教學法、創(chuàng)造性教學法、蒙特梭利教學法、開放式教學法……等等。上述教學法各有其優(yōu)劣及代表性,限于篇幅無法一一贅敘。筆者在美國深造時研究學習幼兒開放式教育,也深深體驗到憑著開放式教育,才能將幼兒全方位地潛能激發(fā)出來,使其生理、心理均能獲得健康與平衡的舒展。

“開放教育”一詞,根據莫利生(G.S.MORRISON 1984)認為是“一種鼓勵幼兒主動參與及學習活動,允許幼兒選擇學習內容,以幼兒為中心的學習方式”。簡言之是一種開放的空間、開放的環(huán)境、開放的課程、開放的態(tài)度、開放的資源運用的學習方式。然而面對“開放”一詞,卻被許多人誤解為“隨便”、“放縱”、 “無意義的學習方式”,甚至懷疑這種以幼兒主體、自我操作、自我糾正的教育方式,究竟能讓我們的幼兒獲得什么?事實上開放教育并非如此淺薄。美國高德樂博士(Dr.Howard Gardner)強調幼兒賦有七種潛在的天賦能力,那就是(一)語文(二)數(shù)理(三)空間邏輯(四)音樂(五)運動與協(xié)調(六)人際關系(七)自省能力。而這七種天賦潛能的開發(fā)開展,透過全方位的開放式學習是最佳捷徑。正如虞美貴教授在其著作“開放式幼兒活動設計”中提到“開放教育能使幼兒活動設計”中提到“開放教育能使幼兒在融洽的人際關系中,以自由意志、合情、合理與合法的把事情有效的處理。唯有堅持這種理念與態(tài)度,才能造就一個凡事有主張、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