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術活動中讓幼兒參與評價的體會

在美術活動中讓幼兒參與評價的體會

在美術活動中讓幼兒參與評價的體會

在美術活動中讓幼兒參與評價的體會

新《綱要》中指出"豐富他們的審美經驗,使之體驗自由表達和創(chuàng)造地快樂","為幼兒創(chuàng)設展示自己作品地條件,引導幼兒相互交流、相互欣賞、共同提高……"從中我們不難看出,新《綱要》中,主張讓幼兒感受快樂,體驗成功;主張幼兒大膽地表露個性,張揚自我;主張幼兒會欣賞自己,更要學會欣賞他人……這是一種全新的幼教理念,我們教師如能正確地理解把握,把它運用到教育實踐中去,那么對于幼兒良好的個性培養(yǎng),對于幼兒未來的成長都有著深遠的意義。

不過,傳統(tǒng)的教學評價首先是以教師作為評價的主角,而且基本上是從幼兒已掌握的知識技能技法和最終效果等這些較為顯性的因素去尋找差異、分等排序,過分強調評價的鑒定和分等作用。再者,教師往往是以好、不好來評定幼兒的作品,并幾乎以此作惟一的標準,評價幼兒的美術學習情況。單一而刻板的評價,忽略了幼兒作為評價者的身份,忽略了對幼兒學習過程以及不同方面的綜合評價,同時也忽視了美術學習活動中幼兒豐富多彩的個性,對于提高全體幼兒的美術學習積極性、激發(fā)和保持全體幼兒的美術學習興趣、認識自我等方面的促進作用明顯不足。

作為一名幼兒教師,要能隨機抓住孩子的各種心理需要,掌握幼兒的心理發(fā)展狀況,才能把幼兒外在的行為轉化為內在的動機,從而達到師生之間的心靈溝通。在這之中教師的態(tài)度是很重要的。首先